各有关单位:
宜兴市振华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地进宁销售企业,2011年12月19-28日期间,其向南京浦口区顶山街道大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供应的PHC 400 95AB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在该公司在我市登记备案的产品目录之列,且未办理供应登记手续。2011年12月30日,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对现场产品进行执法抽检,其结果为不合格。鉴于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宁建工字〔2009〕61号《关于加强外地进宁混凝土管桩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取消宜兴市振华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外地管桩进宁销售登记证》(登记证号:宁砼GZ003),一年内不予登记。
特此通告
抄送:宜兴市振华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