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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网视点:由全进重工天津分公司泵车赔偿案引发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王楠
核心提示:砼网视点:由全进重工天津分公司泵车赔偿案引发的思考

  事件回顾:

  238万元泵车故障不断,合肥市民打赢官司对方却不执行判决

  合肥的胡某花了200多万元,从全进重工天津公司分期付款,买了一台泵车,没想到泵车屡屡出现问题,不仅不能使用,公司还不断催款,双方最终对簿公堂。在接到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的判决后,这家跨国公司却拒绝执行。面对这种情形,法院成立专案组,三赴天津,终于用自己的认真和执著,将这起高达150万元数额的案件圆满予以解决。

  昂贵泵车成了摆设

  2005年12月17日,在合肥做混凝土泵车租赁生意的胡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在天津的某跨国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238万元的混凝土泵车。但胡某在使用过程中,泵车不断出现故障,致使其工作无法展开。公司虽派人多次修理,但始终无法修复这台泵车,就这样,这台价值昂贵的泵车成了摆设。

  机器不能正常运作,公司却不断向胡某催讨剩余货款,胡某自然不愿意支付。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胡某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0万元,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维修这部泵车故障;在维修后,胡某按月继续支付货款。补充协议签订后,胡某很快将10万元打入该公司账户,但公司不仅未能将泵车修复,反而不断向胡某催款。面对这种情形,胡某愤而拒绝付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终告破裂,继而对簿公堂。

  全进重工(天津)公司不执行判决

  2008年1月10日,该公司向天津塘沽区法院提起诉讼,因地域管辖,天津塘沽区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合肥市瑶海区法院进行审理。这家跨国公司要求胡某给付货款154万元、违约金23万元、返还泵车。在一审法定期间内,胡某提出反诉,要求全进重工返还购车款78.8万元、赔偿损失70万元。

  瑶海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返还胡某购车款78.8万元,胡某返还该公司混凝土泵车。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合肥中院终审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公司混凝土泵车;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胡某购车款、经济损失合计148.8万元。

  因对方在判决生效后未返还货款,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该案后,法院立即电话联系了该公司,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相关材料。但该公司却向法院表示,不仅不收回混凝土泵车,还要向省高院进行申诉,并拒绝任何方式的调解。

  一赴全进重工(天津)公司竟“无钱”

  鉴于该公司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瑶海区法院成立专案组赶赴天津执行。由于事先了解了案情,专案组都笑谈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院领导对专案组再三强调,作为执行法官,代表的是社会正义和公平,就算再硬的骨头也要把他啃了。

  2009年11月10日上午9时,专案组一行刚到达天津便兵分两路:一路直接前往该公司,另一路前往银行查询该公司账户情况,按照常理,这家全球知名品牌的公司,区区100多万元的执行款应该很轻易能执行到。

  当专案组到达该公司时发现大门紧锁,厂区几乎没有任何机器在运作,企业一片萧然景象,公司没有一名负责人出面。另一路的调查情况更加令人惊讶,该公司在天津共有6个账户,只有2个账户显示有近3万元存款,其他均未有任何存款,专案组当即对这6个账户全部冻结,将账上近3万元案款予以扣划。

  二赴天津“坚冰”开始融化

  虽然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除了扣划得到的近3万元案款外,该账户再没有任何存款进入。申请人向法院哭诉,由于资金耗在这台混凝土泵车上,自己的企业完全倒闭,现在沦落到给以前的手下打工的境地,家庭生活也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瑶海区法院再次成立专案组二上天津。

  2010年1月20日,专案组一行冒着风雪,在高速公路奔波10个小时后,第二次来到了天津。为达到警示当事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的效果,专案组首先来到房产局将该公司名下的房产与土地进行了查封、冻结,禁止其转移。第二天,专案组来到该公司,与负责接洽人员进行商谈。在专案组认真负责、尽力化解矛盾的办案态度面前,公司代表表示了高度赞赏,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都心平气和下来,看上去坚冰一样的矛盾终于开始出现融化,双方不仅达成了一些初步共识,公司代表还答应在春节后,邀请总公司出面与法院一起沟通,争取化解此案。

  三赴天津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2010年4月7日,瑶海区执行法官第三次来到天津,在该公司的会议室里最后一次主持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双方在详尽的商讨后,达成将150余万元的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该公司保有在三个月内提起申诉权利的和解协议。当双方代表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执行法官不由感叹: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解决了。(来源:中安在线)

  编者观点:  
  
  笔者从以上新闻事件的叙述中发现,该企业就是国际知名的全进重工。作为韩国泵车销量的第一品牌,该企业在泵车的研发制造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而恰恰正是这一国际知名企业,此事件一出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就本次事件来说,笔者不免产生疑问,作为一个知名的跨国企业为何要等法院三次上门调解,并多次强制执行才得以坐下来面对长达几年的纠纷?为何不能在法院上门协调之前,自己主动与客户进行协商解决已出现的售后问题?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难道非得通过司法人员去协调吗?众所周知,不论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客户的需求始终就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存亡。

  每个企业都在讲服务,都在讲客户至上,但是真正面对问题时,却不能急客户所急。在此次新闻事件中,全进重工(天津)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一知名跨国企业并没有以自己应有的风度去处理已经发生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产品的质量问题,更涉及到一个外资品牌在国内市场立足的问题,这不得不引起更多业内人士的深思?


  相关链接:

  全进重工(天津)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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