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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证券时报
核心提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3日

  除息日:2011年8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12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1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本474,902,3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71,235,349.80元,剩余952,583,601.45元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3、分派对象:截止2011年8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分红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3日

  2、除息日:2011年8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12日

  四、分红实施办法

  (一) 公司对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和甘肃西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公司股东中,个人投资者和QFII?投资者由本公司统一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派发0.135元;其余机构投资者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

  联 系 人:杨宗峰 李小胜

  联系电话:0931-4900608

  传 真:0931-490069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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