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抓住“禁现”工作的“牛鼻子”,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全县散装水泥使用量约1.4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约6.2万立方米,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达90%以上。
泰宁县采取三项措施,力促“禁现”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政府引导。抓住政府出台“禁现”《通告》的有利时机,由县政府牵头,召开住建局、环保局、部分建设单位、混凝土搅拌站、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将《通告》中规定的责任目标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在建和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二是解决供求矛盾。县经贸局与预拌混凝土供用双方进行协调,供方在县造价站发布的预拌混凝土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量确定下浮率,用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下浮8至10个点,低于1万立方米的下浮6个点;将预拌混凝土的泵送费用按2500元/半个台班(半个台班为4个小时)来计,即泵送时间未超过4个小时按2500元计算,超过4个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计算,对泵送次数多的,则按照泵送预拌混凝土1方多少钱来计算;供应方在原有搅拌运输车和泵车的基础上投入1120万元,新增5辆搅拌运输车和1辆输送高度达46米的臂架泵,满足使用方的需求。三是把住检测验收关口。县经贸局与县质量检测站加强监管力度,凡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县质量检测站不进行检测验收,通过行政监管有效推进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