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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严把涉及产能过剩产品生产许可准入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5月8日至9日,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河北省就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专题调研。他要求,质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生产许可、标准、行政执法等职能手段,严把涉及产能过剩产品的生产许可准入关,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在化解产能过剩严重矛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月8日至9日,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河北省就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专题调研。他要求,质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生产许可、标准、行政执法等职能手段,严把涉及产能过剩产品的生产许可准入关,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在化解产能过剩严重矛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魏传忠到河北省质监局技术检测机构基地和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对河北省质监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河北质监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多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质量提升工作有特点、有成效。


魏传忠强调,要严把涉及产能过剩产品的生产许可准入关:一是严禁违规新建钢铁、水泥项目。二是严格审批已建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铁、水泥项目生产许可证。对经地方政府清理整顿合法生产经营的,结合质量保障能力综合评价情况,依法从严受理其生产许可申请。对已经被列入地方政府清理取缔范围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的项目,不得受理其生产许可申请,总局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三是通过严格换发生产许可证控制增量和调整优化存量。对于获证企业到期换发生产许可证和调整生产许可获证范围的,要重点审查是否有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是否存在应该淘汰的落后工业装备和产品,主要污染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不达标的,不得受理生产许可申请,不得核发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主动联合发展改革、工信、税务、工商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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