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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7水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合肥日报
核心提示:从合肥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获悉,该局在对巢湖市水泥行业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中,查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并刑拘一人。

从合肥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获悉,该局在对巢湖市水泥行业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中,查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并刑拘一人。


今年4月,合肥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组织对巢湖市水泥行业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检查人员通过税源监控分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分析,发现巢湖市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金额2834.96万元(含税),其中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以“310”开头的占242份,金额达2477.21万元(含税)。根据水泥行业销售半径特点,这些外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检查人员陡然生疑。为此,检查人员对“310”开头的销售发票逐份核实,发现这些发票全部开往上海,每份发票的金额都接近10万元,甚至部分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为10万元整,不符合交易常规。经网上初步查证,上海方面受票企业大多只经营几个月就注销或走逃,疑点进一步暴露。随后,检查人员多方收集证据,最终,一条以水泥贩子(销售商)为“中间人”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慢慢浮出水面。


经查,该企业的水泥主要依靠销售商经销。企业开出发货单后,销售商自行提货,并依据提货单金额,按照销售商提供的购货方名称开具发票。检查人员迅速对销售商王某依法询问。在大量事实面前,王某最终供述其按照“票贩子”孙某、姜某提供的上海企业名称,将未开票的提货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收取好处费的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孙某、姜某,以及以一元一吨“好处费”购买货运驾驶员提货单用来虚开发票等违法事实。


随后,合肥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启动联合办案机制。经大量内查外调,已初步查证巢湖市水泥行业有7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共涉及上海企业45户、金额6416万元、发票803份。上海受票企业多为贸易公司,现在只有6户正常经营,其他均走逃或注销。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并刑拘一人,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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