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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在8月底前上报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在8月底前上报发改委。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城镇化问题单靠城市改革难以解决,迫切需要寻找新突破口,要改变以往以单纯促进发展为目标的做法,集中优势资源设置试验区。尤其针对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这也将成为近中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


据介绍,此次试点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按照城市设置和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探索新设市城市的行政管理模式,合理增设城市建制,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


对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士表示,从现阶段人口流动方向来看,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市两端聚集。


因此,从全国选取不同地区的基层单位进行综合型社会试验,可为推动顶层体制机制改革和基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此外,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试点地区需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将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据消息人士透露,试点地区将在农民用房确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据了解,试点地区将落实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上的权能,在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前提下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更多权益。与此同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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