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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质监局:水泥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2014年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138家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有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1%。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2014年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138家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有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1%。


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不溶物、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鞍山钢都微粉有限公司、鞍山市建华合成彩色水泥有限公司、昌图宇星水泥厂、朝阳群峰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氯离子项目不合格。另外,北票市祥瑞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一批次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级 2014.04.28)3天抗压强度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指出,氯离子指标超标会使钢筋受氯盐侵蚀而形成很深的锈蚀坑,削弱钢筋的承载力和延性,从而降低混凝土的整体性能,严重的钢筋锈蚀会造成钢筋的膨胀,使钢筋混凝土开裂,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耐久性。氯离子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泥中掺加了含高氯盐的混合材料以及外加剂(如工业废渣、助磨剂等)。


强度是确定水泥强度等级的项目指标,也是选用水泥的主要依据。强度不合格的水泥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使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时会造成建筑物坍塌。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熟料中超标掺加混合材。


质监部门表示,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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