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3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做好“禁现”工作,实现文明施工,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拟分期举办“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可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人员集体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级商务厅(局、委)和经贸委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各地散装水泥行业组织负责人;各地城建监察队负责人;各地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建材行业管理处(站)、商砼办、建管办(站),混凝土搅拌站(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厂以及装备制造、水泥生产、流通、经营、储藏、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及预拌混凝土“禁现”政策实施效果、预拌砂浆“禁现”地方配套政策和实施措施分析
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3.“禁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和完善
4.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搅拌砂浆行为的举报机制建立与完善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以及完善措施
6.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方法与技巧
7.现场执法和检测技术应用
8.散装水泥流动罐的安全监管及技术
9.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政执法法律文书
10.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基础知识与最新技术及应用
11.各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政执法及宣传工作经验交流
三、授课人员及授课方式
拟邀请相关领导及高校专家、教授作专题主讲。采用讲授、答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哈尔滨1月15日—1月19日(报名截止日期:1月08日)
第二期 海 口1月22日—1月26日(报名截止日期:1月15日)
五、费 用
会务费每人1200元,食宿、考察等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法
请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并于各期开培训班一周前邮寄或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10-62224021、62228746、58934652
传 真:010-62226760、62228711、58934652
联 系 人:陈翠娟 温欣 E-mail:abcpeixun@263.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