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集团公司,各参建地铁工程的监理、施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市市政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地铁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及耐久性,根据2009年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市建委决定开展武汉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由市建管办负责统筹协调,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市市政质监站、武汉地铁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个检查组,第一检查组由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副站长刘福生任组长,第二检查组由市市政质监站总工程师刘喜德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和市市政质监站相关人员、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及地铁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相关专家组成。
二、检查对象
为武汉地铁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的12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地铁工程相关标段的业主代表及监理、施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为地铁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情况、设备设施及环境条件。
(二)地铁工程相关标段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业主代表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监控的履责情况。
(三)对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抽样检验。市建委根据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和管理要求制定检查用表。
四、检查方式及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巡查并抽取原材料及拌合物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动员布置(10月9日-10月19日)
组织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地铁工程相关标段的监理、施工企业及业主代表召开动员布置会,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做好迎检准备。
(二)第二阶段 现场检查(10月20日-11月24日)
2个检查组分别到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检查用表,同时,对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进行抽样检验。
(三)第三阶段 讲评通报(11月25日-12月2日)
检查组于11月26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对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召开讲评会,通报检查结果。
(四)第四阶段 督促整改(12月3日-12月18日)
各相关被查企业根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到位。
五、几点要求
(一)商品混凝土监管部门会同市政工程监管部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工作落实。
(二)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相关标段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质量自控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监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
(四)检查组在全面检查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质量监控职责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全面总结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工作的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的措施,通过检查促进地铁工程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