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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1-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余发[2003]21号)


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2003年8月1日)

    城市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复市以来,我市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沿京九线、浙赣线加快若干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速形成以中心城市为增长极的区域城市经济圈。为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依托我市地处南昌与长沙之间、浙赣铁路线中段、沪瑞和赣粤两条高速公路交汇的区位条件,充分发挥我市工业经济基础较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优势,尽快建设产业聚集度高、辐射范围广的区域中心城市,已成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此,市委决定,集中力量抓好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一、明确发展目标,分步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两个率先,一个中心”发展战略,围绕“一条主线、五篇文章”总体工作思路,扩大对外开放,壮大产业支撑,加快人口聚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新余建设成为经济布局合理、城市功能完善、体制充满活力、产业具有优势、人居环境优雅、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现代区域中心城市。

2、发展规划。 高标准修订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将城区规划扩大到水西、珠珊、河下、观巢等小城镇。按照“两江四岸、五个功能区”要求,统筹搞好高新区、仙女湖区、仙来区、城北区、城中区详细规划。高新区为新型工业区,仙女湖区为旅游度假区,仙来区为新的县级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北区为行政文化区,城中区为中心商务区。制订“两江四岸”、城市土地利用、城市防洪、水资源利用、道路管网、园林和产业布局规划,抓紧制订近期、中期发展详细规划,修订城市发展控制性规划,统筹考虑各类规划的协调配套,确保子规与总规有机衔接。严格按规划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

3、发展目标。用20年左右的时间,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分宜镇和罗坊镇为亚中心,若干卫星镇为烘托的城市格局,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达到160平方公里。逐步形成以钢铁工业为依托的现代制造业中心,以仙女湖为龙头的旅游休闲中心,以民办教育为特色的现代教育中心,以大市场为基地的商贸物流中心,成为浙赣铁路线上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人口和城镇化发展规划为三个阶段:近期,到201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人口50万以上,城镇化率和城市化率分别达到65%和45%,进入大城市行列。中期,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人口65万,城镇化率和城市化率分别达到75%和55%。远期,到2050年前后,城市化水平全面提高,城市功能更为完善,现代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突出建设以钢铁工业为依托的现代制造业中心

4、着重提高工业竞争力。 适应经济一体化和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全力支持驻市中央、省属企业尤其是钢铁工业的发展,实施集团和名牌战略,推进以五金机械为主的钢铁产品精深加工,做大延长钢铁产业链。着力扶持轻纺、建材、食品等支柱产业发展,逐步实现工业经济由单一支柱向多元支柱格局转变。坚持科技兴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工程和“火炬计划”,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工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善国有资产“三级架构”管理监督营运体制。
5、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方针,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 鼓励有实力的经济实体收购、参股或独资开发经营工业园区,着力提高工业园区市场化运作水平。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用地实行划拨供应,生产经营用地价格根据企业类型、土地用途、投资大小区别对待。突出发展特色工业园,着力壮大园区支柱产业。除资源性企业和改制企业外,新办工业企业一律安排进工业园区,乡镇引进项目也要安排到园区。组建市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园区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6、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放手、放胆、放量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商品、项目,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提倡民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相互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允许投资者以技术、信息、管理、资本、个人信用等入股、参股民营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愿并经批准可以多种形式从事民营经济。建立新余民营企业家联谊会,组建民营企业家交流联谊平台。

 7、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创造条件,主动承接境外、沿海和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进一步拓宽利用内资和外资的领域,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国民待遇。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全面帮扶的招商引资机制,强化“谁引进、谁受益”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有根产业”为招商引资重点,靠大联强,加大对内、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抓好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手段。在聘请国内招商顾问的同时,聘请一批境外、国外招商顾问。积极扶持出口创汇企业,扩大出口总量。稳步发展对境外劳务输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外资、外贸、外经“三外”并举。

三、提升城市品位,突出建设以仙女湖为龙头的旅游休闲中心

8、高质量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经营城市理念指导城市建设。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继续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放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吸纳一块,出让部分有盈利能力的公用事业项目盘活一块,运作城市有形和无形资产筹集一块,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吸纳一块,集体土地以入股方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节省一块等多种方式,多元筹措城建资金。精心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工程,保护好规划区内山体和湖塘原貌,建设“两江四岸”生态景观走廊。建立城市绿化达标异地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建设一批城市标志性景观建筑及精品工程。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

9、高水平实施城市管理。 逐步构建市级统一指挥、部门综合协调、分组团进行管理的城市管理框架。依法改革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法和手段,逐步建立起精简、高效、快捷、民主的管理体制。全方位抓好城市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土地的管理与开发,健全土地拍卖交易制度。完善“门前三包”等城市管理方式,加大城市环保专项治理力度,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强化社区管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管理网络。

10、完善发展以仙女湖为龙头的旅游业。 加大仙女湖等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风景名胜、革命胜迹、文化古迹等旅游资源进行跨区域整合,设计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发展城市旅游、工业旅游和农业生态旅游。强化旅游业对外宣传及服务管理,加大以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文化宣传品以及旅游食品等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引进高科技建设若干个主题性景观,提升我市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文化品位,力争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11、高层次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在优化环境中不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进一步优化环境。以解决环境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实施“信用新余”工程,以政府信用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清理和削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市,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力创建平安市。杜绝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依法保障投资者人身及财产安全。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开明开放、兼收并蓄、讲求信誉与公平、尊重知识和人才、鼓励个性发展及创造力发挥的城市文化氛围。

四、培植强势产业,突出建设以民办教育为特色的现代教育中心

12、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产业。树立“大文化、大产业、大市潮的观念,进一步搞好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紧建设艺术中心和体育中心,积极发展公共卫生和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巩固基础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加大对职业教育扶持力度,办好职业教育城。制定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实施细则,成立民办学校教师人才管理中心。组建民办教育集团,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引导帮助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强化行业自律,促其做大做强。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千方百计吸引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到新余创办分院、分校,增强新余民办教育在全国的品牌效应。

13、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业。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政务上网、企业上网、农业上网、教育上网、家庭上网工程,建成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发展以电子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和综合服务为主的信息产业。组建地方商业银行,争取外资、民营银行及保险公司在新余设立分支机构。以金融效益和金融安全为前提,构建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区域性金融保险体系。建立银企协作长效机制,搭建项目合作平台。

五、增强城市聚集效应,突出建设以大市场为基地的商贸物流中心

14、夯实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基矗加大商贸物流通道建设力度,建好渝洲、天工大桥,打通赣粤、沪瑞高速公路在我市的连接线,建好互通立交桥,贯通北环路东段,抓紧建设迎宾大道。争取国债资金,建设好乡村公路,实现村村通油路,建成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市内半小时交通网,拓宽周围通道,形成沿边市(县)一小时交通圈。加快新余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建设,使其尽快建成并发挥作用。

15、建立竞争有序的商贸流通体系。着手编制新余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纲要,研究制定发展物流业的优惠措施。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物流业,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经营。高起点、大规模构建开放、规范的区域性资本、劳动力、技术、生产资料、特色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以建设五金市场和胜利北路商业步行街为契机,加快兴建和完善一批商贸批发零售市常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步伐,整合现有物流资源,组建大中型商贸流通集团,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以建设300万吨铁路货运中心为契机,加快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努力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贸流通体系。

六、加速城乡一体化,形成强劲的区域中心城市扩张力

16、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城市化改造农村、优化农业、转移农民。加大农村道路、通讯、供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小康红旗镇村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继续做好农村计划生育、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使耕地总量达到动态平衡,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17、加快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城镇整体布局。做大做强中心镇,做精做特其余小城镇,通过5—10年努力,中心镇和乡镇所在地常住人口占乡镇总人口30—40%。用市场方式筹措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路桥等交通设施列入国家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国办民助”。有条件的集镇,应设立工业小区和住宅开发小区,采取建“商业街”等办法,通过对外招商、乡镇企业进园、农民进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等形式,发展二、三产业,壮大产业支撑。

18、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和就业政策。凡在城镇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和生活来源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取消不合理的招工前置条件,为求职者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机会。加大就业引导和信息服务,整合劳动力市场,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积极发展城镇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行季节工、短期工、钟点工、临时工、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19、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城镇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以及移居城市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保覆盖范围。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并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农村、对象延伸到农民。进城农民社保所需资金从其征地拆迁补偿费、原承包耕地的租赁费或入股分红以及其原所在村组集体资产的变现所得收入中解决。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农民建立以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健康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0、建立人才支撑体系。人才是第一资源,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着力建设好党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科研技术三支队伍,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急需人才。加大人才使用机制和分配机制的创新,落实以技术、管理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和以适当的待遇留人。营造学习型社区、企业、机关,建设学习型城市,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21、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心同德,合力建市,增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上来。要将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狠抓落实。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做破解难题的能手。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体系,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作为奖励基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各级人大、政协组织要开展视察和调研,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工作的落实。

县(区)、市直各部门应按照本决定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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