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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郑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商品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快速发展,对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管理不到位,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及转包挂靠、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现象, 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建设工程质量埋下隐患。为促进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商品混凝土企业市场行为。严禁商品混凝土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严禁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它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如发现上述行为,市建委将依法对其严肃处理,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降低或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生产商品混凝土,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对质量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违规生产的企业,市建委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倡导诚信经营,打击恶性竞争。目前我市部分商品混凝土企业在经营中压级压价无序竞争,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也损害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自身利益,导致企业应得利润降低甚至无利润经营,从而无力进行科技、设施方面的投入,不利于进一步提高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也严重影响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各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的,对低价倾销、压级供应的行为踊跃举报,管理部门要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加强监管,对查实恶意竞争的企业,将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告,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四、加强行业管理,推动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针对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不达标、人员不到位、财务风险过高等问题,近日市建委将对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治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情况,质量体系建立情况,四大台帐执行情况等。在专项治理期间,要对现有的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测,对技术人员、财务状况、设备、专项试验室等条件进行实地检查。对违规企业,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或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市场准入资格。

      五、通过近年的持续发展,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现象,但仍有部分投资者在缺乏充分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盲目投资建站,为了有效遏制商品混凝土行业过度竞争,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暂停受理我市市区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已经申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在建设中的企业,应于2005年7月30日前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另行研究处理,过期不予登记。

郑州市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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