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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新疆伊犁州散墙办
核心提示:新疆伊犁州(包括奎屯市)目前建材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主要有水泥、预拌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砖等生产规模较大,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较为先进,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行业规模规范要求,节约资源环保型新型建筑材料(品类、形式)持续增加,如轻质墙板、轻质楼盖板、保温装饰一体板、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空心砌块等,带动了整个行业的竞争式发展。

新疆伊犁州(包括奎屯市)目前建材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主要有水泥、预拌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砖等生产规模较大,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较为先进,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行业规模规范要求,节约资源环保型新型建筑材料(品类、形式)持续增加,如轻质墙板、轻质楼盖板、保温装饰一体板、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空心砌块等,带动了整个行业的竞争式发展。


发展速度与问题共存,其中有部分产能严重过剩,其中一是水泥生产企业6家,9条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近900万吨,本地区实现需求量大致在400-450万吨。二是制砖企业有313家,设计产能45亿块/标砖,本地区实现需求量大致在18-23亿块/标砖。三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52家,生产线104条,设计生产规模3434万立方,本地区实现需求量在510-550万立方,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商品混凝土需求量有望持续增长。四是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19家,生产能力210万立方,本地区实际需求量大致60-65万立方。


一、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节能资源,保护环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整体要求,合理布局有序开采资源,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及环境破坏,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加快推进墙材革新发展,鼓励再生能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减少建材产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二、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发展目标


1、发展住宅部品化建设。住宅部品生产建设将是未来趋势,住宅建设将快速发展为工厂按图生产加工,现场快速安装的方式,优点;一是较低人工强度。二是缩短施工周期。三是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地区应提前规划住宅部品化基地建设,尽快制定相关适应当地建设规范要求的优惠政策。


2、发展现代石灰产业,填补伊犁石灰供应缺口。伊犁地区石灰年需求量大致在150万吨,现有石灰生产企业2家,实际产能不到20万吨,且生产装备落后,对环境影响较大,不符合国家行业要求。当下我们要做的是石灰资源的勘探,争取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石灰生产企业在伊犁落地。


3、规划发展预拌砂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预拌砂浆对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可减少对施工周边环境的影响,我们可依据大中城市相关规定制定适应本地区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在建筑工程上强制应用措施。


4、发展轻质保温墙体材料、节约土地资源。伊犁现有轻质保温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空心砌块、结构保温复合板和有专利的空心保温楼盖板等新型保温节能材料、上述新型墙体材料共同具有质量轻、保温性能、震性能好,施工简单速度快等优点。对农牧民定居,灾后重建,抗震安居等工程有较强的适应性,目前是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推广应用配套政策。


5、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引导水泥企业加强科研开发,增加在生产水泥过程中添加工业废弃物的比例,如钢渣、粉煤灰、碳化硅废渣,减少矿产资源的开采量,并解决本地区煤化工、碳化硅生产等企业工业废弃物现场堆放,预防环境污染,降低水泥企业生产成本。


6、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伊犁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和国家相关部门已与充分肯定,目前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其下游产品消化利用的协调工作,必要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制砖、商混等行业使用建筑垃圾处理后的再生材料。


三、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1、组织协调消化建材行业过剩产能


2、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或修订适应伊犁地区建材行业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研发生产应用新材料的步伐


3、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建材行业发展规范要求,制定适应本地区关闭、淘汰落后产能,落后装备的相关政策,防止引起社会矛盾。


4、勘探石灰石存量及各种矿物质的含量,同时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合理规划布局,防止石灰产业产能过剩。


四、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1、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作用不断提升建材产品质量。


2、组织企业有序向距离较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出口销售建材产品,杜绝民间伺机抬高出口价格,扰乱正常出口渠道。


3、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对建材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对不符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定期不定期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限制生产销售


4、组建以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淘汰建材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按政策规定现场查封、关闭落后装备、落后产能,必要时予以强制拆除。


5、加强对企业产品的认定管理,尤其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未经认定的墙体材料不得进入建材市场销售,建设单位禁止使用未经认定产品。


散装、墙改办根据办地区建材行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散装,墙改工作,推动建材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产品生产及应用,就伊犁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提几点建议,目的是节能资源,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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