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上交所、深交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证券网 浦弘毅 陈梦娜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据上交所发布微博11月13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另外,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在此次修改前,融资保证金比例最低为50%。券商根据融资买入标的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低估值大盘蓝筹股可享受50%的保证金比例,多数个股保证金比例在50%至100%之间,少数高估值小盘股保证金比例在100%以上。


此次规则修改后,投资者在当前证券市值不变的基础上新增融资潜力将大幅降低,预计未来两市融资余额增速将明显放缓。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