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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闽南网
核心提示:“海绵城市”建设将落实到厦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记者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已施行。该规范确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各项指标,因地制宜地为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设施提供技术指导。

“海绵城市”建设将落实到厦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记者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已施行。该规范确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各项指标,因地制宜地为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设施提供技术指导。


该规范适用于厦门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工商业区、城中村、城市绿地、河道与水体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施工、投用。


以前,绿地建设大多只考虑景观效果,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现在则更多地考虑如何利用好绿地这一“海绵体”,蓄积、净化更多雨水。另外,居民区的雨漏管将被要求增加过滤设施,将雨水适当收集使用。停车场要求使用透水铺砖,推荐使用绿色屋顶等。


除了从技术约束外,厦门还将从约束人的角度落实“海绵城市”理念。记者从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实施。该《办法》将规范所有参与建设管理单位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管理理念。比如,要求人行道应采用透水铺砖,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应采用节水设施,鼓励配套建设使用再生水回收利用设施等。


据悉,《规范》包括8大内容,主要针对建筑小区、市政工程、河道水体以及公园绿地的设计进行规范。根据《规范》要求,除了正在建设的海绵城市试点外,厦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都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也就是说,今后厦门市的工程建设都应植入海绵理念,《规范》是所有项目必依的标准。


2017年,厦门要完成35.44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到2020年,建成区海绵城市建成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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