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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重拳整治“黑搅拌站” 不良记录载入信用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宁日报
核心提示:即日起,南宁市工信委将会同市大行动办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整治范围内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南宁市将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将载入信用档案。

站况简陋、设备陈旧落后、偷逃税费……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的出现,在给建设工程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同时,还严重扰乱混凝土市场秩序。因此,整治无资质的“黑搅拌站”,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迫在眉睫。记者23日从市工信委获悉,《南宁市整治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和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近日印发实施,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即日起,南宁市工信委将会同市大行动办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整治范围内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南宁市将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将载入信用档案。


全市共有14家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从现状来看,一些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没有相关环保措施、站况简陋、设备陈旧落后,没有专项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甚至存在逃避质量监控、混凝土质量无法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等乱象,严重扰乱南宁市混凝土市场秩序。


经过排查,截至今年7月27日,南宁市已排查出14家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从区域上看,分布区域遍布高新区、兴宁区、邕宁区、经开区等地,其中兴宁区就占了9个,成为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高发区”。


南宁市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名录也同时发布。从名单上看,截至今年7月27日,南宁市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到47家,所在地覆盖全市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市区范围内所有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即日起必须全部停产整治,除辖区政府确定完善相关手续的搅拌站外,其他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设备拆除工作必须于8月23日前全部完成。辖区政府确定完善相关手续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于8月23日前报南宁市混凝土搅拌站联席协商会议审议。


重拳整顿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方案》要求,南宁市整治范围内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要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来看,符合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混凝土发展规划,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用地手续,环保手续齐全,达到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二星级以上评定标准,但未取得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搅拌站,经辖区政府同意,在补办相关手续并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后,可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南宁市各辖区政府要清查辖区范围内项目混凝土自供站、沥青搅拌站。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混凝土自供站、沥青搅拌站一律按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其他项目混凝土自供站、沥青搅拌站按照《南宁市堆场整治规范》做好整改,整改工作于8月23日前完成。所有项目混凝土自供站应在项目竣工30日内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其他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由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达整治通知,责令企业自行拆除有关设施设备。对拒不自行拆除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由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多部门可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停电、停水、拆除设施设备等强制手段予以取缔。


据了解,即日起,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凡当地设有混凝土搅拌站的,其运输半径3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设立项目混凝土自供站,违者该项目按现场搅拌混凝土处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八条予以处罚。


不良行为记录将载入信用档案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按要求使用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根据《方案》,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禁止使用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该项目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予以处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此外,南宁市还将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对于已取得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资质的企业,新建站点不履行“一站一证”手续而使用原有站点资质的,或为其他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提供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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