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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印发规范加强空气质量管理 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西江日报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肇庆市环委办印发规范,重点对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源防治工作提出要求。施工现场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入秋冬,骤增的风力及干燥的天气加剧了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近日,广东肇庆市环委办印发规范,重点对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源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具体包括在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各工地要对抑尘措施、责任人进行公示,而拆除工程也要落实降尘措施等。


按照工作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采用彩钢板围挡的,围挡基础底部要用不少于30厘米高的砖墙。


施工现场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遇到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喷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相关设备。保持作业面湿润,并有专人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制度、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各工地将试点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对PM2.5、PM10等指数进行实时监控。


近年肇庆市拆除工程较多,因此,肇庆市环委办要求拆除时必须落实降尘措施。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而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水喷淋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此外,重要区域进行硬底化、运输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进出口安装车辆冲洗措施、车辆不得带泥上路等也在规范中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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