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河北:水泥等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央广网
核心提示:12月1号,河北分区启动区域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这也是河北首次启动区域红色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要减少4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要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上个月,按照环保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要求,京津冀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预案体现了统一预警分级标准。12月1号,河北分区启动区域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这也是河北首次启动区域红色应急响应。


12月2日,早上6点,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发布系统最新数据显示,河北衡水、邢台、唐山和廊坊目前是轻度污染,石家庄、保定的空气质量指数在150以上,属于中度污染,只有邯郸属于严重污染水平。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结果,12月2号到4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会出现一次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有的区域将达到红色或橙色预警水平。从昨天开始,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等八个城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唐山、沧州两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这也是今年入冬以后河北省第一次启动最高级别的区域红色预警。


预警启动后,涉及到的十个城市先后采取了机动车限号措施。除了唐山限两个号之外,其余九个城市都实行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制50%的车辆出行。另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之后,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停止户外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措施。从今天起,保定市主城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直到预警解除。


另外,工业企业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要减少4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要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为了确保企业停限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河北省公安厅、环保厅、检察院和法院正在联合开展2016年“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等一切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如果企业有违反刑法的行为,会依法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