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西水泥企业实行阶梯电价 今年为去年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江西网
核心提示:江西省工信委与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落实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水泥企业实行阶梯电价。

昨日(2月1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工信委与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落实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水泥企业实行阶梯电价。


加收电费九成支持节能改造


据了解,江西省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从2016年起执行,实施周期为按年度核算,即2017年初核算2016年度水泥企业电耗,对超出国家标准的征收2016年度加价电费。每年2月底前,省工信委会商省统计局确定全省纳入水泥阶梯电价检查企业名单,省节能监察总队按照纳入名单开展上年度水泥企业电耗核查工作。


实施阶梯电价收取的加价电费,10%留电网企业用于弥补执行阶梯电价增加的成本,90%上缴财政用于奖励水泥行业先进企业、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等。


水泥生产集中度力争达90%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11月出台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江西未来几年力推“大鱼吃小鱼”。


《意见》在目标中指出,到2020年,在现有基础上压减5%的水泥熟料产能;水泥熟料产量排名前5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到86%,力争90%。为达到行业集中度目标,力推联合重组,支持省内排名前5家的水泥企业及其他建材子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优化产能布局,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