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太原市:1月5-6日要求搅拌站停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太原新闻网
核心提示:根据太原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两天山西省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1月4日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1月5日零时至1月6日24时)。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水泥搅拌站、干混沙浆、水泥制品制造企业停产。

根据太原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两天山西省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1月4日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1月5日零时至1月6日24时)。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以及强制性减排措施。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环保、卫计、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该办公室倡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拒绝露天烧烤;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同时,太原市发布强制性减排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督导检查组,将加强对黄色预警管控企业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1.对错峰生产企业、应急管控企业、供热站和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3.全市域限行非营运国一及以前标准机动车;市区建成区、“三县一市”建成区全面限行国三及以前标准柴油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4.电力(除燃气和垃圾焚烧发电)、钢铁、焦化、电解铝、镁冶炼和化工行业企业停止使用汽车(不含清洁能源汽车)运输原料、燃料。5.水泥搅拌站、干混沙浆、水泥制品制造企业停产。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