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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让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实农村公路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创新质量管理措施,提升农村公路质量耐久性,建成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

交通运输部22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农村公路新改建规模均超过20万公里,在重点解决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这项兜底性指标基础上,同步开展窄路基路面加宽、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等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01万公里,占公路网总里程的84%,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分别达到99.4%和98.4%。


总体来看,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仍然保持高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多、广、散、小等特点,仍然存在项目建设管理粗放、质量把控能力不强、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质量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公路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


对此,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让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实农村公路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创新质量管理措施,提升农村公路质量耐久性,建成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


吴春耕表示,《办法》聚焦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责任和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了农村公路质量关键环节管控。其中,在质量责任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在质量管控方面,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和薄弱环节,强调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首件关、质量公示关、过程把控关等“八大关口”,增强实践操作性;在监管措施方面,明确了发挥当地群众的质量监督作用,建立质量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农村公路质量责任。


《办法》还吸收了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实践经验,提出加强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鼓励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建养一体化”等模式,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行集约化建设、标准化施工、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现代工程管理。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引发了社会关于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的广泛关注。在保障运营车辆司机驾驶安全方面,交通运输部11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二是要求新购置车辆应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鼓励在用车辆改装防护隔离设施。三是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


针对港珠澳大桥通车运行1个多月以来的情况,交通运输部也做了披露。截至11月20日24时,大桥客运量共约179万人,平均每日约6.4万人次,最高约10.3万人次。在通行车辆方面,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大桥通行车辆以客车为主,客车占比97.58%,货车占比2.42%。其中,穿梭巴士和小客车占比较大,分别达44.97%和30.54%。二是不停车收费比例高。电子不停车收费占收费车辆的80.22%。三是周末高峰特征明显。单日最高峰为11月18日(周日)。每日通行高峰主要集中在上午10至12时和下午17至1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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