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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2023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心提示: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2023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


现将《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2023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徐纯    电话:82241952 )


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

2023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行业实际,现就西安市2023年度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简称“两类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守质量、安全红线底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织牢监管责任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两类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向好,为西安市城市建设提供“安全、优质、稳定”的混凝土和砂浆供应,保证建筑市场的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属地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中省市关于质量安全相关文件精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27号)、市住建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加强日常质量安全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夯实“两类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二)压实两类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体系、机构;二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正常;三是严格原材料质量管理;四是加强生产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管控;五是合理设置现场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六是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交底及演练按规定执行。


三、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召开全市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行业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现场观摩会,总结通报2022年度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相关工作,学习交流管理经验、观摩先进生产设备。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组织辖区“两类企业”认真学习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安排部署2023年全年工作。各企业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查整改,确保2022年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专项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所属辖区内“两类企业”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附件2),形成相关问题台账(附件1),限时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不积极、敷衍应付的企业,依法查处。


(四)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由市住建局抽取专家库专家成立督导组分区域对“两类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勘的方式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落实上级质量安全相关文件精神情况、日常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企业对照检查表(附件2)进行现场评价,全面检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五)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市住建局根据前期督导检查情况,召开全市“两类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通报检查情况,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增强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抓质量、保安全的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填写巡查日志。巡查日志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意识。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倒逼企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对隐瞒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停工整改,取消信用评价资格,并依法处罚。


(三)提升自身水平,强化主体意识。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标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研究对策,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积极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稳定、可靠。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市住建局将根据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进行重点指导、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对问题整改的效果追踪到底,确保整个工作开展效果落到实处。


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问题台账(附件1)报市住建局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邮箱:szb8224159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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