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10年1月26日召开的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额募集资金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价值6700万元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6700万元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商品混凝土在乌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为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设备价值总额为6700万元。此次拟购置设备包括汽车泵、车载泵、拖式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装载机、加油车等。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与
各设备厂商签订相应购买合同。
四、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商品混凝土在乌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满足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且进一步的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价值6700万元的混凝土生产、泵送、运输设备。
2、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议案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服务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市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增长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客户培养和市场需求开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挑战,市场需求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东进、陈亮、于雳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为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6700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6700万元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关于对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及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洪军、张正平认为:公司本次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可以提高公司混凝土供应能力,有
利于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有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行为已经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八、备查文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关于对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及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阜康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为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的议案》的意见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