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名称: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1西建债”)。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4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5%-7.9%,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3、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4亿元和3.6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发行首日:2012年3月15日。
17、起息日:2012年3月15日。
18、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本金支付日:2017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5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0、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周二)(2012年3月13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T-1日(周三)(2012年3月14日) 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T日(周四) (2012年3月15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日(周五) (2012年3月16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周一) (2012年3月19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周二) (2012年3月20日) 主承销商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