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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核心提示:青松建化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7 月 12 日 10:3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杨万川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4 人 , 代 表 股 份 223,977,99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689,395,043 股的 32.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上的《青松建化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青松建化关于撤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经表决,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经表决,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经表决,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汪天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4、经表决,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任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律师事务所邱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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