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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北京城建四分公司改制被出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经营报
核心提示:民企参与北京城建四分公司改制被出局
  谁是北京城建四分公司(下称“城建四”)的董事长?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并不容易给出答案。

  如果按照“掌握公章”的原则,来自山东的杜书明应该是城建四的董事长,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北京瑞丰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这家民营企业在2008年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重组北京城建四分公司,但经历4年多之后,杜书明却无奈出局。

  杜书明随即申诉,并举报城建四公司财务造假、违规获取银行贷款等一系列问题。北京城建集团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重组前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瑞丰恒基公司及杜书明本人盖章签字确认,杜书明基于该审计报告散布的“做假账”的言论是错误的。

  杜书明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已告知自己将于近期启动对与城建四公司重组有关的提审程序。而在此之前,北京城建集团曾发出名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城建四公司改制纠纷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函件,恳请北京国资委协调北京市政法委、公安局等对杜书明采取相应措施,并协调最高院、北京市法院对城建四相关案件给予支持。

  财务账目真假 

  4年前即2008年,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原有存量资产,妥善安置并稳定职工队伍,城建四公司经过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引进杜书明所在的房地产公司瑞丰恒基公司民间资本,进行股权改制。

  作为北京城建集团最大的子公司,城建四曾有着参与奥体中心、新央视大楼等工程建设的辉煌业绩。改制后的城建四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北京城建集团占股20%,瑞丰恒基占股74.5%,自然人股东等占股5.5%,城建四公司由此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成为一家民营控股企业。杜书明也由此开始担任城建四公司董事长职务。

  2008年2月25日,距离瑞丰恒基与北京城建集团在人民大会堂重组签阅时间仅仅相隔8天。城建四公司改制后董事会任命的财务部副部长麻喜君,收到时任城建四公司财务部部长、同时也是城建四改制前的财务部长蒋海蓉,让主管会计王万成发送的城建四公司2005~2007年3年的财务资料电子邮件。

  这6份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过的邮件显示,《2005年实现利润情况简要说明》《关于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请示》《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请示》表明城建四公司从2005年~2007年,实际实现利润分别为-7417.22万元、-11504.78万元、-10366.00万元。此外,该邮件中还存在“如何调整报表利润总额,请公司领导结合上述数据及相关待处理事项给予指示”的内容。

  北京城建集团重组时提供给杜书明的城建四公司上述三年财务报表则显示:2005年~2007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961.57元、8238.19元、1460615.16元。2008年12月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出炉,审计结果显示:截至资产重组协议书中确定的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城建四公司净资产约为-5.59亿元。

  而杜书明和城建四公司双方签订的 《资产重组协议书》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城建四公司经评估确认的资产总额为27.1789亿元;负债总额为26.8108亿元;净资产为3681万元。

  这就是杜书明举报北京城建集团财务造假的依据。北京城建集团方面表示,重组前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瑞丰恒基公司及杜书明本人盖章签字确认,杜书明基于该审计报告散布的“做假账”的言论是错误的。

  针对北京城建集团的声明,杜书明认为:“签字后才发现被骗,并不代表我对骗子的默认。”

  重组出局 

  基于财务数据真假问题,瑞丰恒基与北京城建集团矛盾开始白热化。包括杜书明、于天恩、张锁全等在内的全体6名董事签字通过决议,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

  2008年12月4日,北京城建总经济师王立平曾发信息劝杜书明方面退出城建四。杜书明拒绝了1860万元回购要求后,被赶出北京城建四大门。“作为董事长,至今无法进入城建四的大门。”“北京城建四”的公章依然在杜书明手里,他的名片仍然写着“北京城建四董事长”。

  2009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了北京城建集团要求解除与杜书明瑞丰恒基公司之间资产重组协议的诉讼。

  北京城建集团当时的诉状称,瑞丰恒基仅履行了首次新出资的4005.552万元缴付义务,而后拒不按期履行出资义务,违反了《资产重组协议书》及《公司章程》,并在经营过程中恶意制造矛盾,给城建四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害。

  2009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瑞丰恒基未按照约定注资,判决双方解除重组协议。2010年5月和2011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两次审判当中都维持原判。

  杜书明表示,当时他要求北京城建集团补足出资款,并提出对城建四公司交接时资产进行评估的申请并没有得到采纳。

  根据重组协议,北京城建集团6381万元的出资由3681万元净资产和价值3000万元的5000平方米大楼构成。合同解除后截至目前,北京城建集团基于1.95亿元(加上另案反担保金额9700万元)银行借款反担保保证合同纠纷,已申请法院查封、执行瑞丰恒基公司34套合计价值2.5亿元的房产。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城建四公司改制纠纷有关情况的报告》显示,北京城建集团恳请北京国资委协调北京市政法委、公安局等对杜书明采取相应措施,并协调最高院、北京市法院对城建四相关案件给予支持。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止,上述部门并未采取相关行动。

  高法提审 

  “我知道企业家举报似乎犯了忌讳,但我相信通过扎实的证据揭露北京城建集团,最后能够获得业内的理解。”通过微博实名举报,杜书明曾经纠结过。

  在此之前,杜书明给很多部门发过函,结果均石沉大海。其中一个也是后来在微博上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的函件就是举报自己。由于双方纠纷,城建四自2008年就没有进行工商年检,数起官司导致管理混乱。

  2009年2月9日上午,杜书明以董事长的名义向北京建委发出《北京城建四停业整顿申请》,然而未获回应,当晚21点央视大楼发生大火。“这都是管理不善引起的,参建方就是城建四。”杜书明说。

  杜书明向银监会举报称,城建四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亏损了2.9亿多元,北京城建集团却做成了三年盈利4万元的报表,用这个报表骗贷,以短期贷款居多。

  杜书明举报称,“骗贷行为”波及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其中单笔骗贷高达6亿元。杜书明出示的合同显示,2006年北京城建四公司为北京城建集团在光大银行担保6亿元,依据就是杜书明提供的审计报告,2005年至2007年亏损5.59亿元却被利安达信隆会计事务所编造成利润4万元的报表。

  北京城建集团在两份声明中回应,未有过贷款逾期不还的行为,公司担保的贷款也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杜书明基于该审计报告散布的包括所谓“做假账”和“骗贷”的言论是错误的。

  相比较各方的沉默,最新消息显示:最高法或将启动提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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