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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获得国务院批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3-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招标头投标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获得国务院批准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关于核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请示》中表明,位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和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下游的溪洛渡水电站,是继三峡工程之后的又一座千万千瓦级水电站。
 
    电站枢纽由拦河大坝、泄水建筑物以及左、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拦河大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78米。
 
    电站安装18台70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单独运行年均发电量571.2亿千瓦时,与上游梯级电站联合调度运行,年均发电量可达到640.6亿千瓦时。电站建成后,将主要送电华东、华中或华南地区,以满足上述地区电力增长需要,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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