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县城内4家水泥制品厂生产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取7个样品,仅4个样品合格。主要表现在破坏载荷方面达不到要求。
据了解,这些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主要销售给当地开发商用于土地公路建设。由于排水管在使用过程中,管体要承受上面回填土的重量,以及路面上车辆、行人的重量,因此,其破坏载荷是很重要的一项指标。没有按国家标准生产的排水管一旦进入工程中,将造成压力不够,排水不畅,不但污染环境而且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目前,于都县质监部门已对生产不合格排水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