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新余市整治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方案》,并且成立了由副市长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共同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禁现”方案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次浇捣混凝土量10立方米以上的新开工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取消污染严重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方式。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鼓励使用预报混凝土。
新余市政府整治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方案的颁布,是一件大好事,它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将起到十分巨大的作用,使新余市建设文明城市、提高升城市品位超前迈开了一大步,同时对于新余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报混凝土,提高城区散装水泥的使用率,也将起到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