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确定在我民和县开展“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海东经贸委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在民和县开展“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的部署,克服散装水泥购销、使用等环节中的困难,以发展散装水泥为中心,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结合县川垣新区和小城镇的建设需要,努力开拓农村散装水泥市场,不断推进水泥企业结构调整步伐,使我县的散装水泥销售、使用初具规模。
在“示范县”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发展散装水泥的领导,建立购销机构根据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在民和县开展“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青散办[2002]16号)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对此项活动非常重视,建立了由经贸局牵头,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城建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参加的散装水泥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县政府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散装水泥活动的意见》,成立了以民和县农副产品购销服务中心为依托的民和县农村散装水泥购销服务中心。该中心下设川垣新区、官亭、古鄯、马营4个散装水泥销售点,为散装水泥在农村地区营销、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发展农村散装水泥提供便利目前,民和县有2家水泥生产企业,年水泥生产能力100万吨。水泥生产企业重视发展,设施齐全,保证了散装水泥的正常供应。发展散装水泥的关键在于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可行性、自觉性和水泥生产企业、营销单位的设备、设施配套程度。国家对发展散装水泥出台了许多政策和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县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政策保证。我县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厚爱和支持:省散装办为民和县无偿提供了4台农用四轮拖拉机,解决了农村销售点的运输问题,还想尽一切办法,调拨了14个容量为20吨的散装水泥流动罐,为我县发展散装水泥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开拓散装水泥市场为有效地转变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使用袋装水泥的旧观念,在“示范县”活动期,我县加大了发展散装水泥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意义。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销售企业在乡镇集市街道上进行现场宣传,印发传单5万份,张贴标语860张,现场讲解21场,直接和间接受宣传人数约达10万人次。通过散发传单、宣传标语、现场讲解等活动,使群众、施工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识逐年提升,散装水泥市场逐步拓宽,有力地推动了“示范县”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扎实开展购销工作自2003年开展“示范县”活动以来,民和县以民和大通河水泥厂和浙江浦峰集团民和水泥公司为依托,在散装水泥工作者和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下,全县散装水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方面已初具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2003年至今年8月底,全县共使用散装水泥26527吨,销售额达544万元。从散装水泥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县面临着诸多发展良机,在省、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民和县“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在今后的发展中一定会取得新业绩,获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注:此系青海省民和县马全副县长在中国散协三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