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最近发文,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原材料进场验收及检验、混凝土配合比控制、混凝土出厂检验及交货验收、人员的上岗资格、质保资料的归档等。
文件要求重点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4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弄虚作假、伪造质量技术保证资料;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搅拌混凝土;管理混乱、质量保证体系不全、质量管理人员不足;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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