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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行规”封杀拖欠货款建筑企业 讨回货款2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0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淄博新闻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鲁]“行规”封杀拖欠货款建筑企业 讨回货款250万
  去年签订的《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开始发挥效力,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获悉,少数恶意拖欠混凝土货款的建筑施工企业遭“行规”封杀。由于全市所有混凝土供应商都按“公约”停止了向“赖帐”企业供货,有的企业已被迫停工。截至目前,市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已受理投诉12起,发布对拖欠货款的工程停止供应混凝土行业通告12起,为6个混凝土企业清理混凝土货款250多万元。

  “行业公约”剑指“欠帐老赖”

  据悉,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拖欠货款的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门组织市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开始帮助混凝土企业加大清欠力度。他们先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淄博市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公约明确规定,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约束拖欠混凝土货款行为,各混凝土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对于一个工程或一个工程部位,最终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接任务,发生一个合同签约,并由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进行“第一合同”确认,此间,不允许出现另一个合同关系或供应混凝土。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货款,混凝土生产企业将对该项目停供混凝土,资金未到位前,其他混凝土生产企业也禁止向该工程供应混凝土。

  “停止供货通告”讨回货款250万

  自律公约出台后,我市一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混凝土专业委员会投诉,称自己于2006年3月1日与市内一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向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工地供应商品混凝土。在2006年3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共累计向对方供应了1420404.44元的混凝土。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该在2006年9月1日前,付清所供全部货款的85%,但因为对方违约,至今没有付款,为此这家混凝土公司决定停止向其供货。接诉后,市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在调查清楚情况后,立即下发通告,通告各会员单位按照“行业公约”全部停止向那家“赖帐”房地产公司供货,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那家违约房地产公司仍未付清拖欠的货款,但因为找不到供货单位,其开发建设的相关工程因混凝土不济已被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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