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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十堰市商品混凝土实现健康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建材报  作者:李文聪 张正国
核心提示:[鄂]十堰市商品混凝土实现健康发展
    2006年湖北省十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积极规范城市商品混凝土推广管理制度,使该市城市商品混凝土实现健康发展。

  十堰市作为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区的中心城市,地理位置十分特殊。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十堰市水质污染的负荷,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还要保证各工程顺利使用城市商品混凝土。几年来,该散办一直把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商品混凝土列为工作重中之重,其务实的举措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重视宣传,得到各级领导支持。通过电视、报纸和相关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发展商品混凝土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法规;印刷了大量的宣传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的知识手册;组织专人上街头进行现场发放和解答,并利用政府政务网、电信宽带网进行宣传;同时,还鼓励职工积极向《中国建材报·散装水泥双周刊》等刊物投稿;最近他们又在报纸上向全社会公布了“市区建设禁止现场搅拌”的举报电话,宣传效果非常明显。

  分布合理,得到各部门的认可。根据十堰市地理环境及全市全年近100万立方米城市商品混凝土的需求量,该散办在该市东西南北4个方位各建一座年产超过20万立方米的搅拌站,一次规划分布实施。

  招标公开,得到投资者的好评。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建站企业,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才能建站。为防止个别企业卖项目、转项目、搞垄断及拖延建站工程等投机行为,该办公室又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保证了建站企业的正常建设,达到如期“禁现”的目标。

  规范市场,得到用户信赖和市民好评。目前,该办公室成立了一支懂法、执法的稽查队。长期深入市场稽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建筑工程及建筑单位,他们采取宣传教育和罚款等灵活处罚措施。通过宣传及行政执法,该市80%的建筑工程都已采用城市商品混凝土,并已尝到了城市商品混凝土的节能、高效的甜头。由于全市全面实现“禁现”,从根本上消除了噪音、粉尘、污水等污染,改善了市民工作、居住环境,市民给予了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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