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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商丘市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暨强制推行预拌混凝土大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24  来源:商丘新闻网  作者:商丘新闻网
核心提示:[豫]商丘市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暨强制推行预拌混凝土大会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市建委将通过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强制推行使用预拌混凝土等,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据记者了解,2007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目标是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努力做到全市工程监督覆盖率100%%,主体结构合格率100%%,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备案率100%%,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100%%。为确保这一目标实现,全市建委系统将进一步健全“层级管理”体系;明确市、县建设工程的监管主体,从规划、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到产权证发放等各个环节,齐抓共管工程质量,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与对企业的市场监管和资质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誉力”作用,通过质量观摩、研讨、公开评比等形式,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对创精品工程参建各方和工程的宣传。

  为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市建委于4月19日起对市区范围内所有投资5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工程和200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在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内,凡具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及运输泵车通行条件的,一次性浇注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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