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日前出台"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内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按照有利于节能的目标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审查标准施工,尽可能降低建筑能耗;监理单位要按照节能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不允许在民用建筑中使用不节能的设备、材料;检测机构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出具检测报告;工程竣工后,节能不达标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贵州省建设厅总工程师高国富说,全流程监管将使不节能的工程无法竣工,对在节能审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