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各设区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建筑节能与墙改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情况;新建、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情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落实情况;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查看项目的区位、结构,了解改造措施、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新建工程项目,每个城市抽查4个项目,其中1个公共建筑项目,3个居住建筑项目(包括1个竣工项目)。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查看施工情况。
省建设厅将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在前3名的市进行表扬,对排在后3名的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将下发执法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