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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环保措施 天津绿色建筑可获5万元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中国房地产报
核心提示:鼓励环保措施 天津绿色建筑可获5万元补贴

      7月初,令天津碧玉家园住宅小区的开发商感到兴奋的是,该项目被批准获得了5万元的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这个坐落于天津市蓟县的项目成为《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6月26日实施后,首批受益的20个试点工程之一。“试点工程都无一例外地采用了绿色、节能技术和产品。”天津市建委建材办(节能办)师生表示,碧玉家园正因为采用了中水系统、水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庭院灯和低温辐射地板采暖而获批通过。 

     “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都包括在内。”师生强调。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朱能则认为,《办法》不仅提高了建设单位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也对既有建筑的改造起到了推进作用。 

     《办法》中所指的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而试点工程则应重点推广应用成套绿色、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新型节能建筑体系,包括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等节能技术与产品;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太阳能,地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雨水收集和再生水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垃圾分类收集,利废产品循环利用。 

      事实上,天津并非首个进行建筑节能补贴的地区。此前,四川、深圳等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惩罚措施,其中深圳市通过“墙改基金”对节能65%以上的示范项目、太阳能应用项目进行补贴,并确定设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建筑节能科研、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等。 

      天津市的《办法》中规定,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将有资格获得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该资金分两次拨付,申报单位签署任务合同书,第一次拨付3万元。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次拨付2万元。 

     “今年20个实施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均经过有关专家评审,一共获得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100万元。”师生说,而此后每年都将按此金额给予补贴。但如果被列入试点的工程在实施后达不到绿色、节能建筑设计标准,或者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没有申请绿色、节能等专项验收,并且未获得天津市建委批准延期实施的,抑或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项目都将取消其试点工程资格。而如果拟选用的绿色、节能技术与产品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可依据时,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过天津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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