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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厦门市将培植节能建筑材料基地 多措施紧抓建筑节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厦门网  作者:厦门网
核心提示:[闽]厦门市将培植节能建筑材料基地 多措施紧抓建筑节能

    目前,厦门市已经建立了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与备案制度,并运转良好,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接下来,我市还将采取多种措施,从制度、节能建材等方面入手抓好建筑节能的实施。

    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

    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就将正式施行,厦门市将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完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检测检验,完善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的闭合监管体系。

    专项验收实施后,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予以备案或交付使用。

    培植节能建筑材料基地

    厦门市外围护结构重点鼓励采用加气混凝土等具有自保温性能的各类墙体材料体系。建筑物剪力墙等部位鼓励采用轻质、保温的陶粒混凝土,并优先鼓励采用建筑土头、石粉、淤泥生产新型利废墙材,开发集节能、环保、轻质和多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墙材产品。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扩大节能建材市场规模,促进建筑工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厦门将进一步培植节能建材基地,促进节能玻璃、节能门窗、建筑遮阳,墙体保温材料、节能空调、绿色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技术等节能产品的市场产业化与推广应用。

    推广新型环保干混砂浆

    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的日益关注,在建筑工程中广泛使用的建筑砂浆也面临着革新,干混砂浆在品质、效率、经济和环保等方面均优于现场搅拌砂浆。

   厦门市是被国家列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试点城市”之一,推广预拌砂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提高工程质量具有显著作用。厦门将通过立法予以强力推动该项工作。

    建立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

    厦门市将实施建筑能效标识制度,促进业主消费者对建筑物能效水平的知情权。进而刺激开发商、生产商积极开展节能建筑及节能产品的开发、生产,使高能效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增加。

    即将出台的能效标识制度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经审查合格的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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