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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青岛市城阳区认真贯彻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核心提示:[鲁]青岛市城阳区认真贯彻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交通委员会、青岛市质量监督局以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城阳环保分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传达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做好引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落实,确保城阳区按期完成任务。

  
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国中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中分期分批开展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青岛市列为第二批限期禁止城市,将从200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施工单位要将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作为绿色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下一步城阳区将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下文,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各司其职,规范辖区施工现场工作,城阳环保分局将针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布点在城市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等方面严格审批,严把项目准入关,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同时鼓励企业在预拌砂浆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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