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长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全面启动,以掌握工程的运行态势,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实施除险加固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之规定,水利工程在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之后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长江水库此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距上次鉴定时间正好满10年。1997年6月,长江水库通过省水利厅的安全鉴定,评为II类工程,达到了百年一遇洪水设计,千年一遇洪水校核的防洪标准。据了解,从1994年至今,市政府已投资2000多万元对长江水库进行大规模的安全达标加固,完成大坝加高培厚、反滤体重建、迎水坡混凝土护坡加固、输水涵管重建、电站改造、渠道综合整治、新建防汛公路、坝体坝基高压定喷灌桨防渗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