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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辽宁日报  作者:杨忠厚
核心提示:辽宁省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6月30日,辽阳一家水泥企业的年产15万吨水泥的熟料生产线被淘汰了,这条上世纪30年代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线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辽宁省开始全力淘汰包括水泥行业在内的落后生产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切实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淘汰落后产能,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省工业增加值连续5年保持20%左右的高增长,有力拉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全省煤、电、油、运供应日趋紧张。淘汰落后产能就成为缓解全省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紧张状态,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辽宁省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全省工业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省经委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玻璃等十多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查,掌握生产能力及工艺装备状况,为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十一五”期间水泥、有色、火电、电石、铁合金、焦炭、造纸、酒精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量规划,提出具体企业名单,确定具体淘汰年限,并按照国家要求分期分批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007年,全省淘汰落后的立窑水泥产能、焦炭产能、电石产能、铁合金产能、造纸产能以及10万千瓦以下发电机组分别为280.8万吨、40万吨、2.4万吨、1万吨、5.5万吨和54.7万千瓦,累计节省能源消耗100万吨标准煤,仅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一项就减少粉尘排放73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500吨。2008年,我省提出全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0万吨、焦炭产能20万吨、造纸产能1万吨、酒精产能1万吨、味精产能0.6万吨。

  截至目前,全省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30万吨,预计到年底全省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将超过1000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辽宁省的“十一五”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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