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月20日,将严查8类商品“短斤少两”。这8类商品主要包括经销企业(商店、超市)的大米、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茶叶、电线等5种商品以及生产企业的电线、涂料、水泥等3种商品。
省质监局要求每种商品至少抽查3个批次或3家生产企业,对本区域内同一定量包装商品不在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重复抽查。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