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青海省住建厅决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核心提示:青海省住建厅决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为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行重点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据了解,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按规定配合比进行操作;严格控制工艺程序,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使用单位要严格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确保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供需双方做好坍落度测试、试块留置、养护和强度试验等验收工作。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从提高管理层和检测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从业行为,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管理,督促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和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