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法利益,向地震灾区销售伪劣水泥,致使灾区群众经济受损。近日,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蒋全书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灾后重建开始后,犯罪嫌疑人蒋全书见灾后重建中工程水泥紧缺,便在无证无照的情况下做起了建材经营生意。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蒋全书先后从大邑县某建材制品厂宋某处以290元/吨的价格购得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的水泥1000余吨,将其中238吨以每吨380-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个体经营者青某,青某又将该批水泥以435元/吨的价格卖给地震灾区部分村民。村民使用该水泥修建永久性住房后,逐步出现了地基不能凝固、墙体裂缝等问题,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经鉴定,蒋全书所售水泥全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全书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宋某和青某分别投案自首并向受损群众进行相应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