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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对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 禁止露天打磨石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浙江在线
核心提示:烟台将对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 禁止露天打磨石材
  烟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意见》,根据《意见》,烟台将强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工作机制,确保到2015年各县市区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电力、钢铁等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电力、钢铁等行业准入门槛提高。烟台将严格控制电力、煤炭、焦炭等“两高一资”或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关停淘汰不符合环保转入标准的污染企业。加快淘汰有色金属、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方面,对未列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或虽列入但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和审批。

  按照要求,各类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必须规范设置围挡,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露天进行石材加工打磨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配备清洗设备。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物料堆置必须采取密闭、挡风、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装卸建筑材料应在密闭环境中进行,减少露天装卸作业。运输车辆要采取篷布遮挡等措施,且必须经除泥、冲洗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城市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要采用封闭、围挡、喷淋等方式进行治理改造,新建物料堆场必须采用全封闭方式。到2012年,全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将对机动车定期进行环保检验

  烟台将严格控制城市燃煤项目建设,对区域内未配备脱硫设施的企业,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并逐步扩大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市要在8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工作。

  扩大城市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逐步取缔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到“十二五”末,城市民用和营业性炉灶的清洁能源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在农村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

  此外,还将对机动车定期进行环保检验,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确保到2012年环保监测率达到80%以上,排气达标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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