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苏建科院缪昌文进入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江苏建科院缪昌文进入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各学部经过候选人材料审阅、专业组评审、全学部评审和投票等程序(其中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在相关背景学部进行评审),从485位有效候选人中产生了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163位,其中在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缪昌文获院士提名。

  中国混凝土网据悉,本次增选,通过院士提名,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省区市遴选以及中国科协遴选报送的候选人共617人次(其中129人次为多渠道提名),实际候选人共488人,形式审查有3人不符合要求,经5月23日主席团会议审定实际有效候选人为485人,比2009年的449位有效候选人增加了36人。

  附: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在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院士,上午好!

  今天,我院召开2011年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会议。受主席团的委托,我向与会各位院士通报有关情况:

  一、关于2011年院士增选候选人的情况

  本次增选,通过院士提名,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省区市遴选以及中国科协遴选报送的候选人共617人次(其中129人次为多渠道提名),实际候选人共488人,形式审查有3人不符合要求,经5月23日主席团会议审定实际有效候选人为485人,比2009年的449位有效候选人增加了36人。

  在485位有效候选人中,院士提名203人,占41.86%;35个部委遴选236人,占48.66%;29个省区市遴选127人,占26.19%;中国科协遴选51人,占10.52%。其中多渠道提名的候选人118人,占24.33%。从有效候选人所属系统分布来看,教育部系统99人,占20.41%;中国科学院系统33人,占6.80%;其他部委系统173人,占35.67%;省区市系统139人,占28.66%;军队系统41人,占8.45%。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人,台湾地区1人。从有效候选人工作单位性质分布来看,高等院校196人,占40.41%;研究院所162人,占33.41%;改制后研究院所37人,占7.63%;厂矿企业70人,占14.43%;管理机关20人,占4.12%。

  485位有效候选人中,最大年龄75岁,最小年龄40岁,平均年龄56.11岁,比2009年下降了0.49岁。其中60岁(含)以下347人,占71.55%;61—70岁123人,占25.36%;71岁(含)以上15人,占3.09%。男性464人,占95.67%;女性21人,占4.33%。候选人的学部分布和年龄情况见下表。

  另外,今年我院院士共提名了19位外籍院士有效候选人。这19位有效候选人学部分布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3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3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2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3人,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2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2人,医药卫生学部3人,工程管理学部1人;国籍分布为:美国9人、德国3人、丹麦1人、日本1人、新加坡1人,澳大利亚5人(其中1人为美国、德国双国籍),其中有13位是本国工程院院士或科学院院士。在本次增选会议期间,将征求全体院士对外籍院士有效候选人的意见。

  二、关于院士增选办法修订、各学部增选名额分配等情况

  根据我院2010年开展的院士队伍建设咨询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经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院常务会研究和主席团会议审定,对我院部分增选文件进行了修订,并确定了今年院士增选名额及第一轮评审中各学部名额分配方案。具体情况是:

  1、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增选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第一,在《增选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对院士候选人提名材料公示规定中,增加了“公示材料需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展示,同时在单位内网上公布,接受同事、同行的监督”的内容,扩宽了公示渠道,提高了对公示工作的要求。其目的是使有效候选人更好地接受同事、同行的监督,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候选人材料的公示制度,进一步保证《提名书》材料的真实性、提高评审与选举质量。为深入了解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自6月7日至15日期间,共组成了11个抽查组,到北京、上海、南京、哈尔滨等8个省市的27个有候选人的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涉及有效候选人51位。从抽查结果看,各单位于5月底陆续展开公示工作,且都较为重视,公示内容、范围、形式均基本符合我院相关规定要求,并且根据抽查组提出的意见,对一些不适当、不合适的细节进行了修正。第二,在《增选办法》第二十条评审原则的第二项中,明确强调了“应特别注意长期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技术专家;加强对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以及尚无院士的学科、地区、部门的候选人的了解和重视”,并增加了“促进学科平衡发展”的内容。以此,引起全体院士的重视,积极推动院士队伍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在《增选办法》第二十条评审原则的第五项中,明确了“受理投诉信的截止日期为增选年的8月15日,逾期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此款规定:一方面符合投诉调查核实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平等对待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面是考虑到工程院从5月25日公示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到8月15日受理投诉截止日期为止,有近3个月的时间,为投诉者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投诉和反映情况;再者,也是为了避免个别人“临门一脚”式的恶意投诉事件的发生,从而进一步维护候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院士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第四,在《增选办法》第二十八条中第一次明确规定“被提名人必须向提名人或提名单位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并对《提名书》中签名确认的内容负责,一旦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经审核后以学风和道德问题作出处理,终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说明该候选人所起的实际作用,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终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发生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一的问题,由学部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院常务会议审定后作出相应的决定,列入诚信记录。”增加这些规定,是要求院士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严格遵守我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规定,协助院士全面、准确的了解候选人,并做到严格自律,洁身自好,共同为院士增选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2、关于各学部增选名额的分配。经主席团会议审议确定2011年我院院士增选名额仍为60名,与2009年一致。分配方案仍延续2009年的做法,即:第一轮增选参考名额为59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各5名,其余学部均为7名;第二轮院士增选名额的分配原则是在第一轮分配名额的基础上,依据各学部的实际情况,由增选政策委员会提出剩余1个机动名额的分配建议,报主席团审定。 

  2011年第一轮评审各学部参考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 7名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 7名   

  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   7名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 7名   

  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   7名   

  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 5名   

  农业学部   7名   

  医药卫生学部   7名    

  工程管理学部   5名   

  3、关于院士增选评审选举票样的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院士增选工作,保证院士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避免对选票样式进行改动,确保对选票圈选有效性判定的一致性,我院对院士增选专用选票进行了规范。规范后的选票共分为六种样式,包括ABC记分制选票四种,“同意”、“不同意”表决制选票两种。本次会议之前,已将规范后的选票(样式)及各种选票的使用说明印发给大家,请全体院士严格遵照执行。另外,今年我院对院士增选系统进行了升级更新,选用了高速光学扫描仪,计票系统实现了自动识别功能,提高了读票的速度和准确率。

  4、关于医药卫生学部通信评审情况。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在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中,医药卫生学部第一轮院士评审采取通信评审的方式进行。6月7日,医药卫生学部完成了专业组通信评审工作,四个专业组共发出选票72张,收回72张,回收率达到100%,所有回收票全部有效;6月30日,医药卫生学部还要对收回的全学部选票进行拆封和计票工作。

  三、几点希望

  各位院士,院士增选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是我院的中心任务之一,长期以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工程科技界的普遍关注。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第一轮增选工作,向全体院士提出几点希望:

  1、坚持院士标准,把好质量关。我院一贯坚持质量立院的理念,在每次增选中都特别强调要严格坚持院士的标准和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好质量关。坚持标准,把好质量关这是我院增选工作永恒的主题。大家知道,《中国工程院章程》第一条规定“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第三条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这里有两个“最高”,一个是最高学术机构,另一个是最高学术称号,就这两个最高的定位,决定了我院院士增选工作必须要严格坚持《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我院院士增选中吸收了国内相关做法的优点,借鉴了国外的经验,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对完整和比较科学规范的制度和办法,特别是坚持三分之二的当选标准,从制度上有效保障了当选院士的质量。增选院士每两年一次,每一次增选都要用整整一年的周期,通过提名遴选、材料验收和公示、第一轮评审、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和第二轮评审选举等严格的程序,经过若干次预投票和5次正式投票,最终约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候选人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从实际效果看仍是科学和公正的评审与选举方法。我们认为既然是最高学术机构而不是一般的高级学术机构,既然是最高学术称号而不是一般的高级学术称号,中国工程院院士这支队伍就必须要由中国工程科技界杰出的科学家或工程科技专家组成。这就是我院在每次增选中都要强调“坚持标准,把好质量关”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希望全体院士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章程》和《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学习贯彻周济院长刚才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怀着对两个最高的定位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严格坚持院士标准和条件,高标准的做好本次增选工作,努力把那些在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真正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进第二轮并最终选举为院士,为我国工程科技人才的成长树立正确的导向,向社会、向人民提交满意的答卷。

  2、对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的评选,按照标准一视同仁。今年的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舆论界的高度关注,有各种声音,但关注度最集中的是工程管理学部的候选人,认为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太多,质疑我院的评选标准,也有人认为是院士官僚化的表现。对此,中央领导十分重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对网民关注的问题要予以重视,正面阐释,并坚持公正评选,接受监督,使之顺利进行”。

  针对媒体关注的问题我曾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我的回答大家可能都看到了,主要有两点:一是强调了我院院士增选的标准和条件对所有被提名人一视同仁。《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对院士评选的标准和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标准对所有的被提名人一视同仁,不受现任或曾任职务的限制;二是强调了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首先必须是科学家或工程科技专家,这一点对所有的候选人也是一视同仁。上边我们讲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中的两个“最高”(最高学术机构和最高学术称号)的定位决定了能够当选的院士必须是符合院士标准的优秀、杰出的科学家或工程科技专家。因此,工程管理学部和其它学部一样,当选的院士首先必须是科学家或工程科技专家。这一点在《增选办法》第一章第一条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鉴于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各不相同,在《增选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中还规定“对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的第一轮评审,按其专业背景在相关学部进行”。也就是说在第一轮评审中由各专业学部的同行院士来把关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的专业水平和学术成就,重点把关是否具备扎实的工程科技背景,其学术水平、成就贡献和科学道德是否达到专业学部进入第二轮候选人的同等标准。这是一项非常严格而合理的规定,也是我们一直坚持的,而且实践证明是很有必要的规定。希望各学部、各位院士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严格坚持院士标准和条件,坚持公正评选,把那些具有坚实工程科技背景,条件符合院士标准的,同时在工程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候选人评选出来,推荐给工程管理学部,以便进入第二轮评审与选举。

  3、遵守增选工作纪律。坚持院士增选工作的公正性,保持院士评审选举这一片净土不受污染,是院士增选工作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在不久前我们完成了《院士队伍建设》咨询项目,在这个项目的研究过程中院士们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候选人或其所在单位“助选”、“拉票”行为已成为公平选举的干扰因素。调查显示,有61.9%的院士认同这种提法。针对这个问题我院对《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文已作了重要修改。如在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今年的增选工作启动以后,我们先是给全体院士发信,要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参与以“助选”、“拉票”为目的的各类活动或会议,不接受各种名目的礼品礼金,对于情况恶劣的要如实举报。后来还给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致信,要求一定要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助选”和“拉票”活动,共同为院士增选工作营造纯净、严肃的氛围。现在第一轮评审工作就要开始了,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要严格把关,凡是有“助选”、“拉票”活动的候选人和单位,要按我院的规定严肃处理,终止对相关候选人的评审,以确保我们增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在增选工作纪律方面还有一个问题院士们很关注。不少院士反映,增选中大家宽松讨论的环境往往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一轮评审会后,个别候选人很快就对第一轮评审会的情况了解得非常具体,包括各轮投票自己的排名及名次变化,讨论中哪些院士发言是怎么说的,哪位院士对自己有不同意见,等等。正是这类现象,导致了院士们在评审会上讨论和评议时不能开诚布公地发表意见,难以充分讨论和评议,严重影响了评审工作的质量和院士增选工作的客观与公正。主席团要求各位院士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向外界泄漏评审过程中每个人的发言和态度,保护每位院士的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在这里我们大家重温一下我院的相关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第六条要求“院士必须严守有关的保密规定。严禁向他人谈论、泄露评审选举过程中的情况,特别是讨论、评价、表决中的个人发言”;《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定》第二条对机关工作人员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院士评审和选举工作。参加评审会议的工作人员不得对评审讨论内容进行记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评审和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表决等方面的情况。评审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评审会场。”各项规定都很明确,希望大家切实执行。

  最后,我想用老院长徐匡迪院士在2003年增选工作会议上讲的一段话结束我的发言:增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社会上特别是工程科技界,对增选工作普遍关注,寄以了很高期望。增选工作做的好与不好,选举产生的新院士能否真正代表我国工程科技界的水平,关系到工程院以及院士的形象和声誉,并且对工程院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增选工作是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尽心尽力把增选工作各个环节做好,以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不辜负全国工程技术界的期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