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10日通报2011年第4季度广东省水泥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有8批次产品上不合格名单。
据悉,本次抽查了广州、惠州、河源、梅州、佛山、江门、湛江、茂名、阳江、中山、肇庆、东莞、云浮、清远、韶关、汕头、珠海等17个地市190家企业生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190批次,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对水泥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等8项指标进行检验和判定。
经检验,合格182批次,不合格8批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2%。不合格项目有安定性、强度和氯离子。强度不合格的水泥用于建筑工程,将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和安全使用性能。本次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强度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连南新星水泥有限公司、阳山县连江水泥厂、梅县松口水泥厂、新丰县三力水泥厂、中山市大涌镇富裕达水泥厂、河源市槎城水泥有限公司、广东韶关浈江区益华水泥有限公司。
此外,1批次产品安定性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连南新星水泥有限公司;2批次产品氯离子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梅县松口水泥厂、廉江市石城水泥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会导致建筑物强度下降,影响建筑质量。氯离子超标,容易引起水泥混凝土中钢筋锈蚀,导致混凝土开裂,影响水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质监部门表示,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产品出厂检验流于形式,或为追求更大的利润而故意降低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