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集团八名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麻秀星女士因为离婚而已将其所持公司638.19万股股票中的306.095万股分割给前夫林伟先生,上述股份分割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分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能力未受到影响。
建研集团(002398)5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收到公司八名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麻秀星女士的通知 ,其本人因为离婚而已将其所持公司638.19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318%)部分分割给前夫林伟先生,其中,林伟分得306.095万股,麻秀星分得332.095万股。根据麻秀星女士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分割手续已于2010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5月28日,公司其他七名实际控制人未存在发生股权变动的相关事宜。麻秀星女士因离婚而发生上述股权变动后,公司八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未明显下降,对公司的控制能力未受到影响。
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上述股权变动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无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