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近日淄博开始对全市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进行环保规范治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依法关停取缔。
据了解,淄博市日前出台了《商品混凝土企业环保治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按照《规范》要求,物料必须进行库房式密闭存放,并配备喷淋降尘设施,严禁露天或篷盖存放。
按照环保规范治理要求,3月10日前,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混凝土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列出治理名单。各企业要在3月中旬至6月底前进行整改,6月上旬对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初检,达标合格的报淄博市环保局,淄博市环保局将成立督查验收组,集中进行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依法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