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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信在2014年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山东省散装水泥网
核心提示: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散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3山东省散装水泥战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代表省经信委向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同志们:

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散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3山东省散装水泥战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代表省经信委向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今天的会议,于东威主任还要对去年的工作做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工作做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现在我主要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散装水泥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于建设“两型”社会、促进节能减排、治理雾霾天气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历来重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法规。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动建筑工业化。”近期国家将出台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行动计划》中提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逐步禁止现场搅拌。到2017年,预拌砂浆应用比例提高到50%。”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2010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近年来各地积极出台发展散装水泥配套政策和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了我省散装水泥的持续发展,开创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新局面。

一是全省发展散装水泥总量再上新台阶,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2013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1.01亿吨,居全国第二位,首次突破亿吨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水泥散装率达到62.28%,高于全国平均数6.34个百分点。通过发展散装水泥,经计算,可约标准煤232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0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97万吨,为节能减排创综合经济效益45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省散装办荣获国家“促进行业发展与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先进单位、全国宣传优秀发行单位和省政府节能办等十三个省直单位(部门)联合颁发的“2013年度低碳山东贡献单位”、“省直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我省经济建设和节能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推广农村推散先进经验,农村推散取得重大进展。几年来,全省总结推广章丘、桓台、菏泽和平度农村推散的典型经验,不断把农村推散引向深入。淄博市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销售散装水泥约50万吨,农村混凝土搅拌站供应混凝土近100万立方米,农村散装率达到51%。菏泽市去年新增农村推散专用罐146台,培植农村推散点15个,成功研制出第“三代”小散罐,农村地区使用散装水泥117.3万吨,农村地区散装使用率达到44.8%。2013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达到1288个,比上年增加了93个,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1988万吨,同比增加5.46%;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46.02%,全省向农村供应预拌混凝土达821万立方米,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使用为农民节省建设成本近3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预拌砂浆,城市“禁现”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把发展预拌砂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以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加快预拌砂浆的发展,积极推进城市“禁现”。一方面制定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积极培植企业,出台鼓励发展预拌砂浆和实施城市“禁现”政策文件,调动社会发展预拌砂浆的积极性,预拌砂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生产企业已经覆盖全省17市,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达100余家,设计产能近4000万吨。2013年预拌砂浆使用量达436万吨,同比增加181万吨,同比增长了70.98%;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城市“禁现”。“禁现”区域不断扩大。继青岛、济南、烟台、潍坊、威海、淄博、济宁实行城市“禁现”以来,其他各市也相继出台了城市“禁现”规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机构不健全。部分县市没有设立散装水泥推广部门,造成农村推散打不开局面;二是国家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利用不够,存在擅自减、免的情况,有的市坐收坐支国家发展基金;三是预拌砂浆发展不平衡,有的市预拌砂浆产能难以满足城市“禁现”的需要。在城市“禁现”执法方面,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

我省是重工业生产大省,大气污染加剧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污染反弹十分明显,一年的污染反弹几乎抵消了前两年的治理成果。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160微克/立方米,比2012年分别反弹7.6%、17.1%和2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8倍。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我省17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要求,治理空气污染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节能减排、治理环境污染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各项工作。

二、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新局面。

这里,我主要强调以下三项工作:

(一)做好散装水泥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意义,是各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散装办要针对有关部门、水泥生产企业、施工建设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法规,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要把日常化宣传和“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重点宣传相结合,在运用报纸、网络、杂志、电台、电视台、手机公益短信等新闻媒体的基础上,从实效出发,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为发展散装水泥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城市“禁现”工作

各级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预拌砂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采取措施,做好规划布局,打造预拌砂浆发展良好环境,调动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积极性,为“禁现”创造条件;要积极协调建设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禁现”工作开展;要建立长效督导机制,对“禁现”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不按规定实施“禁现”、进行现场搅拌的单位进行查处;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预拌砂浆生产技术水平;要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积极推广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和进家庭装饰装修,解决制约预拌砂浆发展的技术和应用难题。

(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农村推散工作

要抓住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推广菏泽、桓台、章丘和平度等地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加强农村销售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市场,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要积极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逐步实施县城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通过必要的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调动农民使用的积极性。要创新工作思路,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模式,把农村推散做成利农惠民的民心工程。

三、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

各级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建设等有关部门,破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事业单位分类时,要体现散装办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稳定散装水泥管理队伍。在人员配备、经费形式等方面加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建设。各级散装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散装水泥方针政策,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散、以法兴散”。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工作能力。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性基金政策,依法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能。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要积极检查落实规划执行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同志们,2014年发展散装水泥任务艰巨而繁重,希望广大散装水泥工作者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散装水泥工作的新局面,为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建设美丽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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